在建筑行業,工程施工中的勞務分包現象十分普遍,相關從業人員規模龐大,其中多數人員為基層民工。與此同時,法律對于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的規定較為分散、體系不足;現實中又大量存在不依法分包、不依法用工以及拖欠勞務費的問題,導致該領域糾紛案件頻發。本文嘗試從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的基本概念出發,對一些基礎問題進行梳理,以圖為相關案件的處理提供一定參考。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的概念
勞務分包,又稱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這一定義出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但《辦法》對于何謂“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并未加以明確,存在自我指涉之嫌。
經檢索發現,部分省市高級法院對此問題作出了進一步的說明。例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勞務分包是指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人或者專業承包人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鈑金、架線等)發包給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的活動。”

